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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机化统计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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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xml:namespace> 定西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机化统计工作的通知 定市农机发〔2019〕126号 各县区农机局(中心): 为全面真实反映我市农机化发展水平,根据《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》要求,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市农机化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统计内容 (一)报表内容。2019年度农机化统计年报报表依据新修订的《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》,包括《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》、《农业机械拥有量》、《农机作业情况》。 (二)统计报告。各县区要认真分析统计数据,撰写统计分析报告,正确反映农机化发展现状和水平,体现农机化工作成效。要注重与上年度统计年报表数据进行对比,对于变化幅度超过10%的数据,机具台数与机具动力、机具台数与作业面积异向变化等(如机具台数增加,机具动力却减少或机具台数减少,机具动力却增加;机具台数增加,作业面积减少等)情况需在分析报告中单独列项进行说明。 二、统计要求 (一)严格落实报表制度。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新修订《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》要求,准确把握统计范围、指标体系、指标解释等,特别是报表制度新调整的内容,自觉维护统计指标的严肃性和科学性。 (二)严守数据报送程序。要严格遵守报送规定,按照乡镇、县区、市的程序自下而上报送。 (三)灵活应用统计方法。农机化统计年报是综合性的农机化数据调查工作,涉及到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、拥有量、作业量(含水果、茶叶、农产品初加工、畜牧养殖业、水产养殖业、设施农业)等内容。各县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,参考相关行业数据。 (四)严谨处理数据关系。要注重数据的纵向关系,注意年度指标间的合理衔接,避免出现上报数据中单位或小数点错误等;要注重数据的横向关系,避免总体与个体等统计数据差异较大;要注重数据的参考关系,避免与已掌握的财政投入、购机补贴系统新增机具、统计部门提供数据等差异过大;要注重数据的逻辑关系,避免出现机具台数与机具动力不匹配、分项动力与总动力不匹配、机具台数与作业量不匹配等异常数据情况。 (五)按时完成数据报送。按省农业农村厅要求,2019年农机化统计年报使用全国农机统计直报系统(金农工程),目前全国农机统计直报系统(金农工程)暂未开放填报模块,各县区请先期开展报表填报准备工作,待系统开通后,2020年1月6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。经市上数据审核无误后,各县区按照规定时间导出系统数据,形成最终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,加盖单位公章,报送市农机局管理科,纸质版统计报表和全国农机统计直报系统数据必须保持一致。请各县区先行汇总统计农机化主要指标,将2019年农机化主要指标预计表(附件2)于12月12日前发送到市农机局管理科。 附加:1、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(下载地址:http://www.amic.agri.gov.cn/secondLevelPage/info/43/73603 ) 2、2019年农机化主要指标预计表 定西市农业机械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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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责任编辑:市农机局管理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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